当前位置:
首页
>> 专题专栏 >> 中央环保督察专栏 >> 边督边改
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环保督察热线第20171216-5号转办信访件的调查报告
发布日期: 2018-01-16 浏览次数: 保护色: 字号:[ ]

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:

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的20171216-5号关于“金乡县崇文大道辉煌科技有限公司,喷漆过程中产生异味气体,污染大气环境”的信访件后,我市立即对该信访件进行了调查处理,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:

一、基本情况

信访件反映的企业为山东泰捷车业有限公司,位于金乡县经济开发区。该企业年产3万辆低速电动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6年5月28日由金乡县环保局批复(金环审〔2016〕12号),2017年7月11日完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(金环验〔2017〕55号)。

该企业建设有总装车间、切割车间、焊接车间、打磨室、喷涂车间等,购置了切割机、剪板机、打磨机、涂装及烘干设备、表面处理设备等。壳体打磨采用人工打磨方式,在打磨室内进行操作,产生的粉尘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,经排气筒排放。喷漆使用水旋式喷漆室,喷漆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水旋+过滤棉处理后,经风机送入活性炭吸附塔吸附,净化后经排气筒排放。

二、调查核实情况

2017年12月18日现场调查时,企业因受市场影响暂无订单,处于未生产状态,有工人正在清扫车间。执法人员发现该企业喷漆车间东南侧排气筒只有10米左右,未达到环评批复中15米高的要求。金乡县环保局执法人员责令该企业立即进行整改,目前该企业已将排气筒接续至15米以上。

下一步,金乡县政府将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,责令企业加强管理,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,并及时更换活性炭,发现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,一律停产整治并进行处罚。

?

?


?

济宁市人民政府

2018年1月8日


[返回顶部] [打印本页] [关闭窗口]